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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適用「雲林縣辦理工業區私有空地限期建築使用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9/6/26
發文日期:2019/6/25
發文字號:府地價一字第1082709815號
主旨:停止適用「雲林縣辦理工業區私有空地限期建築使用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(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地政處